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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交叉执法专项行动治霾,化企/园区系督查重点

发布:cjdryabc 浏览:8407次

进入11月,雾霾的天气如影随形,日前,受外部输送影响,苏南多个城市出现中度以上污染。江苏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江苏省今年冬春大气污染防控形势,受气象条件影响,今年冬春扩散条件较差,江苏省启动大气污染交叉检查,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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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年初安排大气治理重点工程4288项,9月份又增补VOCs治理项目912项,合计5200项,是往年的4-5倍;截至10月底已完成4600项,完成率为88.5%。其中,整治燃煤锅炉9279台,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台855万千瓦;在所有化工园区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加大餐饮、汽车维修等面源VOCs整治力度;加强钢铁冶炼行业无组织废气治理,开展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淘汰老旧机动车6.63万辆,新建港口岸电系统126套;普通柴油标准从国Ⅲ升级到国Ⅳ,11月1日又升级到国Ⅴ;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水平,完善应急响应机制;通过联动管控企业、工地等污染源,圆满完成江苏发展大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经过努力,截至10月底,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8%,达到年度国考目标的时序要求。今年4-6月份,江苏省遭遇2013年以来最重的臭氧污染,江苏省高度重视,做了针对性的部署安排,吴政隆省长专门作出批示,省政府召开全省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会,江苏省大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通知》,组织13个设区市制定改善空气质量的强化方案,把年度3537项VOCs整治工程提前至8月底基本完成,并增补VOCs治理项目912项,把各项防控措施扎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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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一情况,江苏省今年提前启动了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四大举措助力蓝天保卫战:

一是狠抓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江苏省把重污染天气应急作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已提前谋划部署,组织各地排出具体的工地停工、企业限停产等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强调做好静稳天气条件下的污染物“削峰”调控,一旦预测可能出现静稳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程度降低不利影响,及时做好未来48小时空气质量的预测预警,加强应急措施落实的监督,促进应急响应机制的高效顺畅运行。

二是狠抓大气治理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年度4288项大气治理重点工程和增补的912项VOCs治理项目,力争提前实现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燃煤小锅炉整治“两个全覆盖”,钢铁烧结机脱硫烟气旁路全部拆除,化工园区全部建成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做到“早完成、早见效”。对列入年度计划和强化方案的企业,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停产整治。

三是狠抓城市污染综合防治。督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的地区,落实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措施,特别是突出城市特点的餐饮、汽车维修、加油站、施工工地等面源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继续加强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做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11—12月份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平均每台窑停窑20天;实施绿色发电调度,鼓励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多发电,调停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机组。

四是狠抓秋冬季环境监管。今年9月至明年2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组织各设区市开展交叉互查,异地检查各地年度计划和强化方案的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对工业企业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地执法检查,形成高压态势,促进企业主动治污,全面达标排放。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向社会公开,督促迅速整改。11月9日起,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已经带队赴徐州等地开展一线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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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江苏省还首次开展秋冬交叉执法专项行动,行动周期从今年10月延续到明年3月,各个市之间互相检查,10月份,就互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966人次,对312家企业开展交叉互查,发现161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环境问题。

此次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

一是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环评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建设,运行维护记录是否齐全并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等行为。

二是“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重点督查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情况,检查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

三是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重点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对“小散乱污”企业,各设区市环保部门需及时提请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予以整顿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此次行动相对往年,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程交叉互查,我们打破地域限制,行动期间实施各地轮换执法检查,不固定执法人员、不固定检查对象、不固定所查区域(每月轮换一次)。

二是注重实战练兵,强化交流学习,通过交叉互查,面对新环境、新问题,开拓执法视野,补齐执法短板,提升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两地执法人员可以互相交流,学习他人所长、弥补自身所短

三是实施考核排名。每月对各督查组检查企业、发现环境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情况进行统计评估,通报各市得分排名,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

四是开展省级督查。对通报的前期各轮次环境问题,我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后督察。

  江苏省环保厅环监局副局长杨新芝表示,所有检查到的环境问题必须予以逐一整改:“对交叉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我们将通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督促当地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被检查市要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将查处、整改情况报送我厅,逐一销号。”

啥是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排入大气的并对环境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物质。大气污染物按其存在状态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气溶胶状态污染物,另一种是气体状态污染物;若按形成过程分类则可分为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一次污染物是指直接从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质,二次污染物则是由一次污染物经过化学反应或光化学反应形成的与一次污染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完全不同的新的污染物,其毒性比一次污染物强。

污染物来源?

  凡是能使空气质量变差的物质都是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已知的约有100多种。有自然因素(如森林火灾、火山爆发等)和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生活燃煤、汽车尾气等)两种,并且以后者为主要因素,尤其是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所造成的。主要过程由污染源排放、大气传播、人与物受害这三个环节所构成

(来源:江苏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