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9个省市将开征水资源税,你家的水费会涨吗?
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半后,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改革后,这些地方的水费会有什么变化呢?
水资源税改革
北京等九个省市纳入试点
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11月28日联合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按照部署,在去年河北试点水资源税改革的基础上,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份,将试点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同时,原水资源费停止征收。
水资源税并非我国新设税种,而是已有30多年历史的资源税下的一个税目。方案明确,除农业抗旱等应急取水、家庭生活少量取用水等情形外,凡是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水资源税。
总体原则:税费平移
不增加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负担
“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虽然是一个字的差别,可包含了不少的变化。征收部门从水利部门改为了税务部门,而且,变成“税”之后,就更有了强制性。水费会有变化吗?
试点期间具体适用税额,参照原水资源费标准征收,按照税费平移原则,不增加一般工商业企业和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
目前,老百姓交的水费是“综合水价”,由三个部分组成: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此次税改扩围的九个地区的水资源费,有的是在基本水价外征收的(如北京),有的包含在基本水价之内。费改税后,由自来水公司纳税,居民不用申报纳税。与原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相比,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税额标准没有变化,也就是说,不管水费单子上体现的形式如何,均不会影响综合水价。
优化用水结构
三个提高与六项减免
这次水资源税改革就是要发挥税收调节作用,通过设置差别税额、依法加强征管,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的用水需求,调整和优化用水结构。
其中,有三个提高:
对取用地下水从高确定税额, 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
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从试点情况来看,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介绍,2016年河北省100多家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由抽采地下水改为使用地表水,全省地下水取水量较上年下降6.6%。
另外,位于超采区的、采用地下水多的、高尔夫、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的企业用水负担的确有所提高,但通过这种倒逼的方式,企业纷纷采取节水措施,节水效果显著。有河北的企业表示,虽然单位水价上涨了,但是通过节水降低了用水量,总体负担不增反降。
此次试点还明确了6项减免税情形:
为支持农业生产,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
为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
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通过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的方式取用水免税;
考虑到抽水蓄能发电不消耗、不污染水资源,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
考虑特殊生产工艺不消耗水资源情况,对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
改革将推向全国
不同地方的税额标准差距大
具体来看,九个试点地区将依据总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细则。由于各地水资源禀赋状况千差万别,因此,目前试点各地出台的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表里,同行业不同地方的税额标准差距高达20多倍。例如,北京、天津经济发达且严重缺水,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较高,税费平移过来之后,最低平均纳税额也是较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针对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行业是采取不同的这样的税额,这样通过资源税的杠杆作用,达到资源节约目的,促进水资源的充分有效地利用。
财政部透露,下一步,将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地区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税制度,条件成熟后择机在全国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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